庆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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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云县“十四五”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8日

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优化社会服务、支持国防建设等方面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十四五”期间(2021年-2025年),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将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和民生事业发展,现结合庆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现状

“十三五”期间,我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总体保持良好态势,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截至目前,全县共有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9200余人,其中:现役军人家属258户,烈属17人,因公牺牲军人家属13人,病故军人家属15人,革命伤残军人195人,在乡老复员军人66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158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142人,农村籍60周岁以上退役军人2381人,烈士子女117人。

(一)强化责任担当,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实行全员轮流接访,重大信访问题局党组联合会审,按照“当日事当日办,当日问题不过夜”的原则,建立“快办快结”制度,及时回应退役军人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对于能解决的当场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做好交接、转办、回复等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至目前,共接待退役军人来访230余人次、化解矛盾隐患23件。

(二)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县乡村级服务中心(站)全部实现“五有全覆盖”,县级政治文化环境建设率先完成。打造尚堂镇、街道办两个亮点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以及22个村级亮点服务站。突出“六抓六到位”工作法,创建“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在顺利完成光荣牌悬挂、优抚对象抚恤事业费发放和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的基础上,集中力量,突击完成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符合保险接续录入系统824人,交纳养老保险673人,个人及单位部分全部缴纳到位。

(四)创新方式方法,做好移交安置及就业创业工作。共安置退役士兵专项公益岗374人,并由我局牵头实行科学规范管理。针对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士兵,自2012年以来全部安置到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安置率及满意率居全市首列。

二、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

(一)全面提升双拥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颁布的《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省委、省政府双拥政策,持续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区)活动,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加强军民共建,拓展军地互联、互动、互建平台,营造军民同心浓厚氛围,培育军民融合发展示范点,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积极配合部队体制编制、政策制度等调整改革,加大科技、文化、教育、医疗、司法拥军力度,推进拥军优属社会化,提升双拥工作整体水平。

(二)加大优抚保障和烈士褒扬力度。加强《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落实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及医疗补助,不断提高优抚对象待遇水平。完善临时困难救助机制,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结对帮扶活动。完善烈士褒扬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烈士精神对社会价值取向的引领作用。规划建设庆云县光荣院,占地面积10亩,建筑面积3000平米,设计床位100张,建设餐厅、洗浴、会议、活动中心等配套措施,可实现100人集中供养。健全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长效机制,适时启动烈士陵园(纪念馆)搬迁或升级改造工程。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的教育作用,利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日广泛开展烈士纪念活动,褒扬先烈、教育后人。

(三)加强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创业服务。完善落实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全面实行退役军人“积分选岗、阳光安置”,不断提高岗位质量,妥善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军人。不断创新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模式和管理方式,推动教育培训由技能培训为主向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并重转变。在全市率先高标准规划建设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产业园区,吸纳退役军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入驻产业园区,目前,园区已具备雏形,有8家军创企业入驻,将逐步建成全市规模最大的孵化基地。扶持军创企业贷款,与县农商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共帮助军创企业和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协调贷款27笔资金665万元。

(四)持续深化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让退役军人满意,让他们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目标任务,加强软硬件建设,建立退役军人台账,全面落实各项普惠政策,不断提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满意度。加大对退役军人的关爱力度,坚持重心下沉,服务前移,变“问题上交”为院内化解,让矛盾问题在一线妥善解决,让广大退役军人话有处说、事有处办、难有人帮,使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中心)成为他们信赖满意的“温馨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