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县人民政府

庆云县审计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7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由庆云县审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县审计局逐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人员,并不定期对全体工作人员组织培训,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专门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截至2013年底,庆云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及申请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主要工作情况:

1、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局机关成立了以局长刘清云同志为组长,副局长王力同同志专职负责,各业务科室为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科实施监督考核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建立了完善的工作机制,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考核。

2、大力开展《条例》学习宣传。为了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条例》主要内容,同时,针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审计结果通报和公告的情况认真进行了总结、讲评,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对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提出了要求和措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推进。

3、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措施。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制度。重点修订完善审计执法公开、目标管理、审计过错责任追究、重大事项集体审议等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台账制度,将审计公开融入各项具体工作中,突出审计公告、审计结果公开等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其次建立政务公开阵地。搞好审计专栏建设,随时公开审计动态、审计结果等信息,方便社会公众和审计人员获取审计信息。并通过网站等途径公开审计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审计程序、法律责任和监督保障,方便社会群众沟通、联系和监督。加强群众对审计工作的认知与了解,同时,与大家所熟知的报刊载体进行联系,拓展群众知晓审计工作的覆盖面。

其三实施现场审计公示。实施审计项目中,采取召开大型审计进点会议和张贴审计公告等形式,公开审计组审计项目的依据、时间、内容、工作纪律,以及接受群众反映或举报与审计项目相关的情况、线索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4、努力讲求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一直以来,我们以职能承担单位为载体,全方位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在做好《条例》学习的同时,狠抓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并坚持做到政务公开与审计职能工作相结合、政务公开与加快审计职能转变相结合、政务公开与推进审计管理改革相结合、政务公开与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到2013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1、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

2、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费用支出

3、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和国家审计准则,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1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到位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组织机制。根据县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要求,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开审核办法、公开保密管理暂行规定、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等工作制度,完整记录信息台账,主动公布监管投诉电话,积极接受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对政务公开的认识不充分。个别的审计干部认为政务公开与自己无关,信息是否公开是领导的事。有的认为公开与否无所谓,因此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成效一般。为此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教育,不断提高认识,把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促进审计执行力和公信力、树立审计权威、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切实把政务公开抓好抓落实。

(二)政务公开的制度不完善。尤其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渠道和程序没有更具体的上下一致的操作规定,特别是对应公开未能公开信息的责任人的责任如何追究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为此,必须联系审计工作实际,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三)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人员不稳定,业务素质还难以适应工作需要。因此必须稳定队伍,强化素质,提高水平,使审计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符合各级要求,满足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