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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5-25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防治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庆云县起草了《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至2026年6月28日。

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地址:庆云县建设街南首1789号,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庆云分局,邮编:253700(信件请在左下角备注“规范性文件”),以来信形式反映情况的以信函到达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箱地址:qyhbjdqk@dz.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4-6102007。

附件:1.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pdf

   2.关于《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庆云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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